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以诉源治理为视角

刘少军, 储玉祯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7 ›› Issue (5) : 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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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7 ›› Issue (5) : 43-50. DOI: 10.16216/j.cnki.lsxbwk.202405043
法学前沿·检察法学研究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以诉源治理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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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源治理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继承与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之间具有耦合关系。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基础路径及具体表征。检察机关基于政治和司法的双重属性,应当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承担重要职能。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延伸检察触角,致力于通过推进检察建议、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强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满足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需求。然而,实践中还存在检察建议制度约束力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率低、检调对接制度功能发挥差等问题。在诉源治理的宏观背景下,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来优化检察建议的源头疏导功能;通过强化不起诉权的适用和充分保障辩护权来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诉前分流功能;通过细化程序与加强合作来增强检调对接的诉中止纷功能,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

诉源治理 / 社会治理现代化 / 检察建议 / 不起诉权 / 检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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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军, 储玉祯.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以诉源治理为视角[J].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47(5): 43-50 https://doi.org/10.16216/j.cnki.lsxbwk.2024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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